一、献血前:
1、献血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),献过血的请带上献血证。
献血年龄:18-55周岁(以往献过血的可以献到60周岁)。
体重:男≥50公斤,女≥45公斤(女性生理期及前后三天不能献血)。
2、献血前一天不能熬夜,不能喝酒,清淡饮食。
3、切忌空腹献血。
4、身体没有任何慢性疾病、传染性疾病(例如:心脏病 糖尿病 乙肝 艾滋病等)。
5、若接种疫苗请现场告知医生。
二、献血后:
1、采血后稍事休息,站立不要过快,避免立即弯腰下蹲。
2、及时按住手臂针扎的地方5-10分钟,切忌揉搓。现场休息20分钟后领取献血礼品、纪念品再离开。
3、保持针眼干燥、清洁,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。
4、二天内避免剧烈活动,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提举重物。
5、献血后无须刻意“大补”, 平时多补充流质饮料,如水和果汁,勿暴食、勿饮酒。
6、如果仍然觉得不适,请及时联系区中心血站。(电话::028-26761801)。
三、定期适量献血,既健身又健康
健康适龄公民一年可以献血2次,间隔时间为6个月;每次可献血200~400ml。
定期适量献血,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,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,促使血细胞生成。